为进一步加强监委留置场所看护力量建设,切实保障监察留置看护任务的顺利执行,依据《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二、招聘名额
计划共招聘监察留置看护勤务辅警300名,其中男性250名、女性5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4.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5.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6.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招聘,身高可放宽至男性165cm、女性155cm: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2.退役士兵;
3.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6.具有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看护工作经验;
7.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模式及主要职责
(一)工作地点
成都市监委留置场所(大成都范围内)。
(二)工作模式
1.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半军事化封闭式管理;
2.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需轮值夜班。
(三)主要职责
1.开展监察留置看护相关工作;
2.其他可由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29日,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进行在线报名。
3.报名要求: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应聘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寸照、身份证、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等报名材料。凡填报、上传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可在报名期内修改信息重新上报。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年龄等相关资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如发现应聘者提交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登录成都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以自主查询为准,不进行电话通知,因逾期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要求:
(1)报考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在成都人才网进行自主查询。
(三)体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的2倍(未到达开考比例的,按相应招聘人数计算)确定体能测试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
2.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的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
3.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3项,测试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试为非竞争性,2项达标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公布。
4.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或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与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成绩可通过成都人才网自行查询。
4.未参加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五)心理测评
1.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心理测评人员。进入心理测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进入心理测评环节的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评。
3.心理素质测评实行合格制,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六)体检
1.参加心理测评人员全部进入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3.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结果可通过成都人才网自行查询。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将在成都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成都人才网上同步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成都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3年,试用期2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暂行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2180元/月,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平均月收入3500-5000元。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3.每年享受体检补贴或健康检查;
4.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推进信息统一由成都人才网发布,请自行关注。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应聘者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评、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 028-86408928(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辅警管理科)
纪检监督电话:028-86407814
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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