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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 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03-19 13:40:09 阅读:215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进行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办公室工作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3.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3月16日至2003年3月1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职位要求

详见职位需求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咨询电话:(0830)2640318。

2.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由金龙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每天9:00-18:00。

4.报名、资格初审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人民政府(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钟山街8号) 

5.填报报名信息表。考生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是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6.提交证明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大学应届毕业生,应出具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或照片),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须向金龙镇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若届时无法提供,将不予聘用)。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伍军人以及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另须分别出具组织关系证明、退伍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

(二)考试考核

统一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确定考试考核工作方案,具体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是否匹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应聘者的应聘资格。经考察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等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

(四)体检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公示

经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职位拟招录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龙马潭区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信息公示。

四、聘用方式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配备到相关岗位。对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岗位实行择优录用原则,若应聘者综合素质达不到用人单位需求,用人单位将取消岗位名额,不另行公告。

(二)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金龙镇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0-2640318。

附件:1.职位需求表

2.应聘人员报名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