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由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独资成立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泸县府办函〔2020〕38号文件要求,泸县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全资子公司泸县建筑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泸县建筑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名,岗位要求详见《泸县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其中:学历和专业以毕业证书原件或学位证书原件为准;资格证书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颁发认定为准;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接收报名,责任自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报名人员到现场报名之前,务必提前电话联系并佩戴好口罩,联系电话:0830-6535180)。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泸县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园酒香大道1号科技创新创业大楼1号电梯610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泸县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详见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生活照2张;
(4)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5)以上资料电子档请以压缩包形式发至公司电子邮箱:lzyt6001@163.com,电子档文件名请统一按照“姓名+报考岗位”格式编写。
(二)资格初审
公司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核
主要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重点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等)、档案是否真实;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笔试: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或邮箱方式通知其进入笔试考核环节,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泸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泸县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环节中,公司审查无合适人选,经集体研究可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阶段,进入政审考察人员名单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政审考察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政审表》交送至公司综合部。若应聘者政审考察程序未通过,公司将直接终止本次招聘程序。
(六)聘用入职
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入职手续。采取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只享受基本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合同制职工,聘用合同三年一签。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直接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公司要求的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招聘报名有关资料,如发现报名资料、证件等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均可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且后果自负。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县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泸县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表
附件2:泸县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泸县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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