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着力缓解镇(乡)植保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村植保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开展梓潼县乡村植保员选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按照省级文件要求,结合全县植保工作实际情况,拟选聘乡村植保员16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长期县内居住的人员(不限籍贯、性别),非国家公职人员(含国家公职退休人员),2021年8月9日前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二)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条件能胜任田间农作物病虫害调查及岗位职责相关工作。
3.熟悉县内农作物主要病虫害发生及防治情况。
4.熟悉《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5.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农作物生产、技术推广、农药经销、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2年以上人员;或具备农学类中专、技校学历,从事农作物生产、农业技术推广、农药经销、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人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聘:
(1)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国家公职人员(含国家公职退休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理论考试。
1.报名时间及地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8月13日(非工作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县农业农村局城北新区2号楼4-28办公室。
2.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现场提交申请表2份。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二)考试及考核
考试和考核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以笔试80%,面试20%计算。
笔试时间:2021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4-1举行笔试,考试内容以植物保护专业基础常识为主,包含农药、农业病虫害识别与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招募总名额1:1.5比例(比例不足的全部进入)确定面试名单。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按照成绩总分排序,排名前16名考生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序名次,依次替补进入体检。
(三)公示
考试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县农业农村局最终审定,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对有反映问题且问题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按照相关程序签订服务协议。根据考评成绩排序,综合自愿选择、属地就近和工作需要原则确定乡村植保员的服务区域。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梓潼县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6-8211744。
四、岗位职责
1.作为病虫情报侦察兵,按照县植保植检站确定的监测对象,深入田间地头调查病虫害发生情况,每周调查不少于1次,每次调查点数不低于5个,记录成册并及时上报;
2.作为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员,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每月宣传不少于1次;
3.作为病虫防治技术指导员,在服务区域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关键期,指导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开展病虫防治工作,做到重发田块指导防治全覆盖,带动所在区域大面积防治工作开展;
4.作为农药使用情况调查员,调查汇总服务区域农药使用情况并及时上报,每月调查户数不低于15户;
5.接受农业农村部门和所在镇(乡)农业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完成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五、福利待遇
乡村植保员不列入县农业农村局编制人员管理,不享受在编在岗人员相关福利待遇。相关补助标准按照《梓潼县乡村植保员选聘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省级资金项目要求执行。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报名审查和考试考核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确保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
(二)为避免影响考试,近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应提前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考核当天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三)报考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报名审查及考试考核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报考或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报考点、参加考试考核须全程佩戴口罩。
梓潼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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