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辅警57名。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
3.体表无纹身,头面部、手臂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20%[标准体重计算方法为: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和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转业军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考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并目测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 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一楼信访接待室(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泰兴路77号原临港第二办公区)。
报考者填写《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
目测:现场进行身高和体重测量,对是否有纹身、疤痕、四肢及形象进行目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三、考试
(一)体能测试
报考辅警(一)(二)(三)岗位的考生,经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需参加体能测试。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不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执行。测评科目男性为1000米跑(合格标准:30周岁及以下者为小于或等于4分25秒;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30周岁以下者为小于或等于13秒1)。
体能测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务必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时未到,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体能测试为合格制,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试结果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公告。
(二)笔试
报考刑事技术人员、文职人员、流管员岗位的考生,经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考试。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考试。
笔试科目为写作,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务必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时未到,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笔试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公告。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无缺考的考生将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待通知。
(四)总成绩
辅警(一) (二) (三)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刑事技术人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文职人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流管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公告。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进行政治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辅警(一)(二)(三)岗位收入标准按照《临港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刑事技术人员、文职人员岗位收入标准参照《宜宾临港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编外人员基本薪酬标准》执行;流管员岗位收入标准按照《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有关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1-2108053。
七、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3621795。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八、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结合我区实际,对广大考生做出以下要求:
(一)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同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场前需持本人手机出具“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同时扫描场所码验证后,绿码方可通行,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近40天内有境外或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近7日核酸检测报告,并提前主动联系宜宾三江新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电话:18990955263),不主动报备或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接受相关检测;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凡隐瞒不报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附件:
1.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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