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州档案馆工作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甘委办〔2011〕75号)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州公开考试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州行政机关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职位
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办公室文秘岗位2名。(详见附件1)
三、遴选资格和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政策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综合文字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签章同意报考。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岗位经历。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上有不良倾向或反分维稳工作中有不良表现或反映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近5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通过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上午09:00时至4月22日下午17:00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甘孜州档案馆2021年度公开考试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要求真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上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16-32KB),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594741969@qq.com,或到甘孜州档案馆6楼603办公室现场报名交报名表。
3.报名联系方式:甘孜州档案馆办公室:0836-2821358;联系人:郭老师;地址:康定市炉城镇子耳路138号甘孜州档案馆6楼603办公室。
4.报名时间截止后,甘孜州档案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1年4月23日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报考者,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21年4月26日到甘孜州档案馆6楼60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达到1:3比例即可开考,遴选职位与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甘孜州档案馆根据相关情况调减或取消遴选计划。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资格复审
由州档案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未形成差额的,可根据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一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及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原件一式3份(双面打印)、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所在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公检法司部门人员报考时,还需出具同级政法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两份(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是否属实意见,并盖鲜章)。
(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两份(需单位和主管部门盖鲜章证明真实性)。
(5)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6张,包含JPG格式、16KB-32KB。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确定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甘孜州档案馆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德才表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被考察对象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以及受教育程度、性格特征和与岗位的适应度等情况。考察时要征求当地纪检、组织(人事)、统战、公安(国安)、检察等部门的意见,并形成考察报告。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形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体检。由甘孜州档案馆根据考察情况、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考人员个人向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程序进入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进入试用,待查实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进入试用。已公示的遴选职位在公示期间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五)试用和调动
1.试用。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实的,由州档案馆研究确定正式试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期满如有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2.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州档案馆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报州委组织部审批。
五、其它事项
1.经笔试、面试和考察若无适合人选,则取消本次遴选名额。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在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接受纪检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参考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5.公告未尽事宜,由甘孜州档案馆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6-2821358。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36-2812689。
附件:
甘孜州档案馆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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