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在规定的加分时间内,有19名考生提交了符合公告要求的加分申请和证明材料。现将初审后的加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公告规定进行加分。
举报电话:0830—3123622。
附件:江阳区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名单.xls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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