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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次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的公告
作者: 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06-02 11:37:46 阅读:193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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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四)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21年6月12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五)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