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根据《营山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营山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公告》规定,现将营山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按照《营山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营山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公告》《营山县关于公布2021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排位等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公布2021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排位等事项的补充公告》规定确定的拟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具体名册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报考营山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考生定于2021年6月21日至6月22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在营山县卫生健康局四楼小会议室(营山县景阳大道60号)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营山县乡镇事业单位、县属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考生定于2021年6月28日至6月29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山县绥安大道66号行政服务中心十楼会议室)接受资格审查。
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审查时间按照应到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三)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营山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报名成功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本人留存资料,并另备2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面试时仍须携带);
6.系县外在职在编人员的考生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达到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并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附件2)。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按照《营山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按规定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资格的人员,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请报考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或不接听电话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面试考务费。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五)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熟悉面试组设置。报考营山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7月2日下午16:30-18:30准时到营山县卫健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单》。
报考营山县乡镇事业单位、县属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7月9日下午16:30-18:30准时到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通知单》。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二、面试内容及范围。详见《营山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二)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三)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四)面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室外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到候分室等候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后离场。考生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七)考生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疫情防控
(一)按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所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需通过“国家政府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码,凭健康码并佩戴口罩进入资格现场。
(二)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应签署《营山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生资格审查和面试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五)考生自觉主动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和面试期间除外)。
(六)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资格。
六、其它未尽事宜以《营山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817-8377693(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17-8236673(营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17-8286337(中共营山县纪委驻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附件:
1. 营山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册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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