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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市温江区委党校公开招聘2名公告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08-09 15:56:39 阅读:19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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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党校所属事业单位温江区干部培训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温江区干部培训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党校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为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制定干部培训规划;编写干部培训教材;拓展干部培训内容和渠道;承担区内外干部培训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在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1年8月9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2021年8月16日00:00至8月20日17:00)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上自行下载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各项内容,并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cdwjqwdx@163.com,邮件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岗位”命名。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①《应聘资格审查表》(电子版,须附1寸电子证件照);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正反双面);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扫描件或照片,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或照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或照片;

④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⑤提供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的扫描件或照片。

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中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结果于2021年8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考生。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条款规定办理。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1年8月27日前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jiang.gov.cn/)“公示公告—人事信息”栏公告(后续环节有关招考工作具体事宜均在此平台公告)。

五、考试及原件校验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11日(暂定)(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形式通知)。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于9月8日之前以邮件形式进行通知。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函〔2020〕1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规定加分;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1年8月26日至8月27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党校201办公室(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凤溪大道中段93号),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原件校验

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信息”栏)公布。原件核对校验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提交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教学授课、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信息”栏)公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资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公开招聘各项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3.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竞争、择优”原则,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5.请应聘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阅读《关于2021年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党校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培训中心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附件3),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6.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86299962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33号海科大厦50507室

咨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28-82761426

十二、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十三、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考单位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招考单位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 2021年度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党校所属干部培训中心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 应聘资格审查表

附件3 关于2021年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党校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培训中心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党校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