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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紧缺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作者: 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0-12-24 16:50:14 阅读:268 分享至:
四川选调生备考课程四川选调生考试交流群

按照四川省选调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笔试科目成绩,现将泸州市选调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的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0年12月26日(星期六)13:30-17:30。

相对集中审查时间

审查职位

13:30-14:30

2040001—2040006

14:30-15:30

2040007—2040014

15:30-16:30

2040015—2040016

16:30-17:30

20400017—20400024

地点: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一楼大厅(成都市锦江区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附5军转大厦)。

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1份(请双面打印,贴上本人彩色照片,经学院、学校同意推荐并盖章);

(二)笔试准考证;

(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未载明专业或专业发生变动的,请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所学专业证明);

(五)其他与选调条件、职位条件有关的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调条件证明(任有其一且取得时间必须在2020年11月23日前)包括:

1.党员证明材料,需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公章;

2.获得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盖章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材料中注明担任学生干部的具体职务和起止时间);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者因不限专业条件报考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任有其一即可):

1.省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正副主席(正副书记)、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的,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盖章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材料中注明担任学生干部的具体职务和起止时间)。

境外高校考生需准备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已完成境外高校学习经历,需提供对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双学位报考的,还需提供对应的双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资格审查防疫要求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关于四川省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考试面试考生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及有关要求,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考生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资格审查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审查点前,须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四)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0830-3193359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