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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合江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临聘人员69人的公告
作者: 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05-24 14:05:50 阅读:324 分享至:

根据《合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人社发〔2019〕67号)、《合江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合卫发〔2017〕181号)的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医疗卫生单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有关证书原件的,可视情况予以适当延期);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持报名表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职称、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最终确定。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

报考合江县人民医院 、符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尧坝镇卫生院、法王寺镇卫生院、白沙镇参宝卫生院、神臂城镇卫生院的人员在合江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咨询电话:0830-5212717(合江县人民医院)

报考合江县中医医院、临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甘雨镇卫生院、榕山镇卫生院、凤鸣中心卫生院、福宝中心卫生院、先滩中心卫生院的人员在合江县中医医院(新中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咨询电话:0830-5214655(合江县中医医院)。

报名资料:报名表一式2份,相关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1年6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概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操作+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考试占总成绩的 25%,操作考试占总成绩的 25%,面试考核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考试内容:医学类专技系列为医学基础知识;工勤管理系列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二)操作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录取名额 1:3 的比例进入操作考试。岗位未形成竞争的考生直接进入操作考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理论+操作两项总成绩排名,按录取名额 1:2 的比例进入面试。岗位未形成竞争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 80 分及以上为合格。(四)笔试时间:2021年6月2日。

(五)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成绩排名在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操作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合江县人民医院、合江县中医医院按规定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合江县卫生健康局在局机关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5509891

监督电话:0830-5262860

附件:1.合江县医疗卫生单位临聘人员岗位表  

2.合江县医疗卫生单位临聘人员报名表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1日